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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无锡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7 13:3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30/2024-00039
发文日期
2024-02-07
公开日期
2024-02-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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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4年度无锡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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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的责任。

  2.拟定审计方面的规章草案,贯彻执行上级审计机关制定的审计政策、审计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县)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市(县)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市(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市(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市(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市(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协助市级组织部门管理市(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法规与审理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电子数据审计处、财政审计处、绩效督查处、行政事业审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金融审计处、企业审计处、涉外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无锡经济开发区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审计局(本级)。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市审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贡献审计力量。

  一是提升审计监督质效,高质量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突出重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走好研究型审计必由之路。聚焦全市重大方针政策、重要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岗位、重大建设项目,加大对国有企业、经济开发区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审计力度,探索对重点单位开展提级审计,对近两年重点审计项目整改质效首次以专项审计形式进行系统审视。

  二是健全审计监督机制,高水平构建全市审计工作格局。持续构建审计、整改、内审的“三维一体”格局,做到审计要严审、整改要实改、内审要真用。持续强化市、市(县)区、镇街审计监督“三位一体”,针对审计监督薄弱环节强短板、补弱项、堵漏洞,提升审计监督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组织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促进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在目标任务统筹、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加强协作,提升审计监督合力。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高标准建设经济监督“特种部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审计“三立”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审计干部职业化建设,探索人文审计学无锡实践。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努力提升政治思维、聚焦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胜任思维,培养“能查、能说、能写、能解”的复合型审计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健全审计风险防控机制,实行现场纪律巡察和廉政回访全覆盖,确保依法廉洁文明审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无锡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58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162.8万元,减少17.2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586.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5,586.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2.8万元,减少17.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及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协审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5,586.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5,586.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281.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单位日常运、审计业务活动、设备购置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12.93万元,减少19.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及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协审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17.1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2.06万元,减少9.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数变动导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5.0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统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26万元,减少9.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数变动导致医疗统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52.5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购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93.55万元,减少11.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数变动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5,586.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5,586.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6.3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5,586.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715.65万元,占66.51%;

  项目支出1,870.65万元,占33.4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8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62.8万元,减少17.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及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协审费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5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2.8万元,减少17.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及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协审费减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10.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4.88万元,减少7.1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2.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9.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7.54万元,减少47.21%。主要原因是审计工作经费归集到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3.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支出1,628.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7.7万元,减少33.96%。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协审费减少。

  4.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支出132.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19万元,增长416.43%。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经费归集到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7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04万元,减少9.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数变动导致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39.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2万元,减少9.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数变动导致职工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35.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26万元,减少9.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数变动导致医疗统筹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3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54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数变动导致公积金支出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56.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09万元,减少19.2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数变动导致提租补贴支出减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257.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2万元,减少1.1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数变动导致购房补贴支出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715.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9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21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2.8万元,减少17.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及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协审费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715.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9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21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7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3.7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7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6.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1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2万元,减少7.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经费减少。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5,586.3万元;本部门共7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870.65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