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新城沙泾港(和畅路-吴都路)河道 改道项目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2-07-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无锡市审计局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的太湖新城沙泾港(和畅路-吴都路)河道改道项目(以下简称沙泾港河道改道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沙泾港河道改道项目经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实施建设,项目批准概算为 3232.96 万元。项目沿和畅路南侧新开河道至南湖大道东侧,再向南至吴都路北侧,最后与秀水河沟通。新开河道全长约 638 米,河底宽 3 米,河口宽 10 米。项目于 2018 年 5 月开工建设,2018 年 9 月竣工验收。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能够与参建各方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竣工。项目工程及财务资料较为完整,基本真实反映了项目管理和工程财务收支状况。但在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决算编报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送审金 1315.98 万元,审定金额为1284.88 万元,核减 31.10 万元。审计还发现,该项目存在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竣工决算编制不及时、招标代理费存在超付(审计期间已收回)的问题。
四、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核减的问题,无锡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决定,要求经开区管委会调整项目建设成本。
审计建议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决算编报阶段的管理工作,重视对资金各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管理水平。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经开区管委会已对项目建设成本进行调整。同时,承诺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提高竣工决算编制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