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新路(周新路-大通路)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0年10月起,无锡市审计局对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原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鼎新路(周新路-大通路)工程(以下简称鼎新路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太湖新城集团)负责的资金收支、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的征地拆迁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鼎新路工程经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实施建设。项目北起周新路,南至大通路,全长约330米,道路红线宽20米。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竣工验收。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市建管中心、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太湖新城集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与参建各方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完成。项目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完整,会计资料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状况。但在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送审金额2490.70万元,审定金额1165.59万元,核减1325.11万元,其中因多计红线范围外的拆迁内容核减1320.57万元。审计还发现,该项目存在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超付拆迁费、未及时清退耕地占用税的问题。
四、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核减及超付拆迁费的问题,无锡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决定,要求市建管中心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市太湖新城集团收回超付的拆迁款。
审计建议市建管中心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提高竣工决算编制工作的时效。市太湖新城集团应及时办理相关规费清退,加强对建设资金支付的规范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市建管中心已对项目建设成本进行了调整。同时,承诺在今后项目建设过程中将规范项目的建设程序,提高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上报效率,做到项目建设合法依规。
截至目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市太湖新城集团已收回超付的拆迁款,并完成了耕地占用税的清退工作。同时,承诺在今后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加强对建设资金支付、相关税费清退的规范管理,提高建设资金的效率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