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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5-11-13 13:3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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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06630/2025-00033
生成日期
2025-11-13
公开日期
2025-11-1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审计局
效力状况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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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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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市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重点民生保障、政策跟踪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等22个审计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强富美高”新无锡现代化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抢抓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政策机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137.08亿元,获批“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48.7亿元,撬动投资和消费近1100亿元。按照国家和省行动部署,因时因势出台我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全市联动发放消费券0.8亿元,市级叠加发放0.5亿元“惠享无锡”消费补贴,支持办好太湖购物节、“乐游无锡”等促消费活动,惠及商贸企业约2500家、近30万市民。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促进民生改善。延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超300亿元。迭代升级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市累计向18.8万家企业兑现资金18.13亿元。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级拨付资金36.5亿元,青年人才留锡率、普通高中录取率持续改善。持续扩大“一老一幼”服务供给,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市级投入资金达到30.3亿元,精心组织开展民生服务“十百千”、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精准帮扶“3610”、锡心医养社区居家“332”等服务行动,区域性助餐中心实现全覆盖,累计服务超300万人次。

  ——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入围省重大项目数量和规模再创新高、投资完成率全省领先。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力度,市级统筹拨付资金72亿元;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市级拨付资金16亿元。聚焦“努力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走在前、做示范”使命重任,市级拨付资金12.4亿元,推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465”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市级统筹拨付资金6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补贴资金4.3亿元,支持“强智聚才”工程和各类人才在锡就业创业,入选省“双创”团队数量全省最多,连续六年获评最佳引才城市。

  ——巩固深化审计整改,审计“下半篇文章”更加有力有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市本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专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及取得成效。构建完善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监督聚合效应。截至2025年7月末,2024年审计发现的563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有548个完成整改,整改销号率为97%;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和持续整改类问题已分别有100个和50个完成整改。整改共促进增收节支8.13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49项,推动国有企业、开发区等重点领域和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问题在整改落实、制度完善、系统治理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65.2亿元,支出747.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73.1亿元,支出516.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9.4亿元,支出344.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不及时,不符合政策管理要求。4个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已超过6年,未按规定及时予以修订。二是部分专项资金下达使用不及时,影响基层获得感。2024年,7笔省级专项资金指标分解超过30天,涉及资金6677.43万元。三是部分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未使用,统筹盘活不及时。少数省级指标结余结转超过2年,涉及资金3198.08万元。

  2.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方面。一是免申即享扩面不快,部分资金奖补程序优化不到位。6个项目前期已经核准,仍需要企业通过线上申报和线下审核方式获得奖补,涉及补助资金7884.5万元。二是少数扶持资金预算执行率低,预算安排与政策融合有待深化。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获得奖补企业数量较少,涉及资金1.1亿元。

  3.政府采购创新管理方面。一是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高,引导效果不够明显。2024年,部分采购项目未执行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二是部分项目采购实施不规范,部门监管和指导不到位。2家学校、3家医疗机构的9个后勤类项目,原服务到期时新项目采购尚未完成,最长超期122天;部分采购项目在资格审查、评审等环节把关不严,存在应废标未废标、专家评审打分错误、市场竞争不充分等情况。三是采购履约管理不完善,影响政府采购质效。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完善,缺少履约考核要求;7个保安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重复申报配置人员,实际履约时相关人员不能专职服务于中标项目;5家停车场租赁合同签约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

  4.数据要素统筹管理方面。一是部分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监管不到位,科学性有效性不足。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未经行业主管部门论证,部分项目脱离全生命周期监管。二是个别公共数据集缺乏比对验证,影响共享应用。个别公共数据集存在死亡人员身份信息错误、养老保险缴费人员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影响数据高效流通和部门间共享应用。

  (二)经开区财政管理情况

  2024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5亿元,支出78.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5.1亿元,支出6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预算管理及支出不严格。调整预算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拨付;部分教育补贴未及时拨付到位。二是个别政府采购不规范,招标主体履职不到位。个别服务项目违反程序先用后采;采购方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投标单位涉嫌陪标。三是少数社会民生项目推进迟缓,管理存在缺位。2所学校改扩建工程未能按时开工;未系统建立养老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部分养老服务过渡用房保障不足;个别水利工程建设推进迟缓,且超进度付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级79家一级预算单位和183家下属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审计,重点审计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无锡学院等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和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学校非税收入收缴不到位,不符合应收尽收要求。无锡学院等3所院校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未做到应收尽收,涉及金额859.85万元。二是部分公房管理不到位,租金收取不及时。2024年,市房屋管理中心少收公廉租房和直管公房租金41.87万元,未及时收取公廉租房和直管公房租金7.49万元。

  (二)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少数单位专项资金申报使用把关不严,绩效评价结果未与预算安排相挂钩。3个项目尚未完成绩效目标即拨付全部扶持资金300万元;2个不符合条件企业获得专利技术转移奖励35.17万元;已连续3年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绩效评价,但评价结果未与下一年度信息化预算挂钩。

  (三)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项目采购招标和建设程序不规范,未落实主体责任。部分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相比中标价平均下浮率较低;个别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46.7万元;个别项目未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报批立项,涉及资金1192.4万元。二是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严格,规范意识不强。4个项目存在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接受服务时间、未明确建设工期等问题,涉及资金775.55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资产使用管理不完善,影响资产收益。2处资产的租金和拆迁补偿款未收到;部分房产被租户擅自拆除改造。二是部分文物和艺术品管理不到位,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市图书馆民国时期古籍尚未登记造册;市文联未建立库存作品管理制度及捐赠台账,且长期未清查盘点,部分新增作品未入账。三是资产定价调整不及时,不利于资产有效利用。拟出让的18套住宅,挂牌价与市场价脱节。四是集中统一监管资产考核工作不到位,奖惩机制不完善。主管部门尚未对集中统一监管资产运营公司的运营管理、处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二)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了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三年行动及改革行动计划落实和对外投资管理等情况,已完成市市政公用集团等4家重点企业审计。目前已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国企改革落地不实,与目标要求存在差距。1家国企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目标与实际脱节;1家国企委派董事监事人员配置不合理,存在1人同时兼任多家公司董事的现象;部分重要下属企业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部分重大经营事项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二是部分重大投资决策不规范,风险管控能力有待加强。2家国企的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及 PPP 项目前期研究论证不充分、决策程序不合规,存在损失风险。三是个别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不完善,存在风险隐患。2家国企工程分包管理机制不健全,自由裁量权较大,“应招未招”问题时有发生;大宗物资采购缺乏管控机制,采购价格虚高。1家国企不合理增加供货中间环节,向个别非实际供货商付款;对供应商检查和考核管理不规范。2家国企招标组织管理不到位,招标程序流于形式。四是内审工作重视不够,内部监督未有效履职。1家国企审计委员会成立近5年未实际运行,近3年对下属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覆盖率仅50%,下属企业存在内审人员配备不到位、部分年度未编制审计计划、内审监督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三)全市重点开发区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了2021至2023年全市重点开发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投资管理情况,涉及21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未及时核定国企主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基础不扎实。9个开发区尚未按照要求核定下属国企主业;部分开发区下属国企核心竞争力培育力度不足,国企改革工作开展不及时,法人层级压减和无实质性经营企业清理工作不到位。二是部分开发区国企资金和投资运作不规范,存在损失风险。6个开发区下属国企为参股公司和无股权关系民营企业提供借款或变相提供借款;7个开发区下属8家国企收购的厂房、商铺等资产存在闲置;4个开发区下属4家国企未从严控制基金管理费。三是部分开发区国企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计信息不实。6个开发区下属国企大额账款长期挂账,租金收缴不及时;4个开发区下属国企财务报表真实性不足,存在往来账款不清、长期股权账实不一致、应收款项形成账外资产等问题。

  四、民生领域审计情况

  (一)2021至2024年度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重点审计了市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分析了146家市区医药机构的结算数据,实地延伸了32家医药机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调整优化不及时,惠民措施执行衔接不畅。医保主管部门关于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调控措施出台不及时,未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进行合理控制;市区职工医保缴费基数2023年未及时动态调整;门诊特殊病政策未能在相关所有医保待遇认定机构落地执行,政策落实存在盲区。二是医保监管措施不够有力,影响基金安全。医保经办机构委托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对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医保监管实效不佳;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常见多见,医保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对违规机构的重点管控措施不力。三是基金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内部的稽查和结算未形成协同合力,未能及时完成对定点机构的违规处罚扣款,相关资金的返还渠道不规范;跨部门间的信息协同共享机制仍不健全,对死亡人员账户封存清理不及时。四是线上办理和结算功能不完善,影响群众就医体验。线上医保结算服务不稳定,部分常规检验项目尚未开通线上功能,影响群众就医体验;医保待遇报销标准未做到公开。

  (二)殡葬领域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重点调查了1家殡仪馆、3家经营性公墓、13家公益性公墓和2家历史埋葬点。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影响群众权益。市区减免政策缺乏统筹协调,部分人员未能享受到政策减免。市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随意减免殡葬费用,缺乏制度约束。二是部分公墓招标采购管理不规范,隐藏廉政风险。个别墓地石材采购长期明招暗定,3个公墓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部分公墓采购招标控制价设定把关不严。三是公墓销售不规范,行业监管不严格。部分公墓超政府规定标准收费,个别经营性公墓违规收取价外费用,个别公益性公墓收费超出政府指导价;部分经营性公墓定价随意;2家经营性公墓出售对象超出主管部门核定的销售范围。

  (三)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相关资金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重点关注了防灾减灾任务落实、国债资金申报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不全面,影响城市应急安全。2个水利设施项目配套设施不完善,建成即闲置;2个积水点治理工作推进缓慢;1个泵站未按规定设置电源,1个泵站应急保障设备配件损坏影响使用。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影响资金使用绩效。4个地区7个项目因规划调整、手续办理滞后等原因,未能按照计划实施推进,影响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对违规参与工程总承包行为审核把关不严;2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五、政策跟踪落实审计情况

  (一)林业保护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重点审计了江阴市、宜兴市、滨湖区等地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影响林地质量改善。全市有230.34万元省级林业专项资金闲置2年以上,1011.34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结存在基层财政局3年以上;2个地区未按计划实施完成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项目,涉及林地1700亩。二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地区落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规划不到位;少数森林防火蓄水池实际蓄水量不足;多个防火物资仓库未定期盘点,部分防火设备物资已过有效期,部分护林物资未及时发放。

  (二)2024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质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重点调查了2024年市本级48个审计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质效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地区对审计整改重视不够,存在屡审屡犯。个别地区对于“部分开发区项目考核目标未完成,未经集体讨论兑现奖补资金”问题,未及时修正相关决策流程,后续仍有3个项目未经集体决策兑现奖补资金3702万元。二是部分地区和单位整改工作组织效率不高、整改推进缓慢。有15个立行立改类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对轨道交通工程、312国道改扩建和太湖新城初中新建项目等政府重点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全年完成竣工决算审计项目10个,审定金额201.25亿元。审计发现,完成竣工决算的10个审计项目中,有7个项目存在未严格按规定实施招投标,有8个项目建设程序办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建设管理及资金支付不规范的现象,少数项目从立项到完成竣工决算建设周期过长。审计指出后,市地铁集团、市太湖新城集团等单位修订完善了19个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确保项目安全有序、规范实施。

  七、审计建议

  (一)坚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一是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对上争取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加大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力度,多渠道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二是探索科技产业支持方式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稳步扩大“惠企直达”和“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完善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扶持政策,推动扶持资金“精准滴灌”,赋能现代产业发展。三是聚焦重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促进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治理水平,发挥国有企业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聚力提升系统治理效能,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是优化财政收支管理。做好税费征管保障服务工作,强化非税收入监控机制,做到各项收入应收尽收。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及编外人员经费支出。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加快预算资金批复下达,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管理。二是完善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推动各国有企业对资产定期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结合资产实际制定实施盘活利用方案;严格遵守投资决策程序,对投资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投资收益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损益管理,合理控制经营性债务规模,逐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和负债水平。三是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的有效监管。督促采购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履约质量的考核,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提高采购质效。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对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不规范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促进评审质量提升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添群众幸福生活成色

  一是推动惠民政策更全面落地见效。深化医保结算和医保服务的线下线上协同办理,加大门诊特殊病等方面便民政策宣传,改善群众就医结算体验。规范殡葬行业收费管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对病有所医、逝有所安的要求。二是加强民生领域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处罚正向反馈机制,在医保基金、低保、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统筹城市内涝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进度,完善防洪排涝体系,打造海绵城市建设示范。严格执行校园食材采购规章制度,强化质量检查和履约考核,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推动问题整改标本兼治

  一是切实抓紧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审计整改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要强化全流程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领域的问题,要打破部门壁垒加强统筹协调,避免因衔接不畅导致问题整改推进缓慢;对于行业监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主管部门要及时查找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推动同类型问题和典型问题点面结合、标本兼治。三是用好各类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和巡察监督等其他监督力量的联动协同,聚焦重点领域、增强监督合力、优化协同路径、提升监督效能;持续加大对审计整改结果的综合利用,强化系统治理、闭环治理、长效治理,防止屡审屡犯、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