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编制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关注本期审计动态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
浙江省审计厅探索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提升审计工作质效。采取业务处单项评估、牵头业务处分类评估和法规处综合评估三类方式全面深入开展。每个业务处至少选择1个审计项目开展后评估;牵头业务处对同步或同类项目开展分类评估,形成分类评估报告;法规处对厅本级2024年50个审计项目开展全面评估,形成综合评估报告。点面结合开展评估,总结总体成效与不足,深挖创新做法与个性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制定《审计项目评估表》,细分项目进度、审计力度、审计资源配置使用及反向扣分4类14项指标,用于业务处量化自评及法规处综合评估。各牵头业务处围绕审计项目目标实现、审计成效贡献、审计质量管控、创新亮点、不足原因、对策建议等方面对同步或同类项目开展分类评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如实评估,评估结果可量化、可分析、可比较。召开厅长办公(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后评估情况并进行分析研讨,各牵头业务处、法规处分别汇报分类评估、综合评估情况,厅领导对项目评估情况逐一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促进项目间相互启发、共同提升。编印审计项目分类评估案例,发送全省审计系统参考借鉴。将评估总结出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改进对策,融入到“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相关举措中,推动审计工作科学规范、精准穿透、质效提升。
编制容错纠错典型案例
海南省审计厅梳理总结近年来全省审计监督中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实践成果,编制7起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印发全省审计机关参考借鉴。案例涵盖政策落实、生态保护、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典型问题,从情景还原、动机分析、后果评估等维度,重点从项目介绍、容错原因、处理结果三个方面入手,突出“五看”对问题开展系统分析,即从主观动机看是否有利于推动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从客观原因看是否受到不可预知因素影响,从决策程序看是否经集体研究并按程序实施,从政策界限看是否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从总体后果看是否造成重大损失,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指导审计人员在容错纠错中审慎研判,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完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办法》,要求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监督贯通协调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种监督实施主体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过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报送,做到应报尽报,报送内容包含问题描述、整改实施主体、配合单位、整改时限等,须经监督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整改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开展整改工作,遇到有难点堵点问题或难以按期整改情形的,由本级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推动解决。整改实施主体完成整改后要及时向监督实施主体申请销号,监督实施主体通过审核材料、实地核查、抽查核实等方式查验整改情况,并通过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反馈。监督实施主体要定期梳理分析监督发现的问题,对易发多发问题和共性问题提出整治建议,按照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类监督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的分析研判,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出台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
吉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吉林市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明确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原则为应交尽交、实事求是、交接有序、全程监管。离任领导干部及原任职单位对移交资料和相关经济责任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领导干部离任时应当清理原任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经济诉讼和担保,个人管理使用的公共财物以及账面未涉及的其他经济责任事项等。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应召开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会议。组织部门、相关的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主管部门联合成立监督组,对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对在离任交接中领导干部隐瞒重要事项导致交接不清、监交人员走形式或严重不负责任等情形,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转自审计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