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审计:修订管理办法 提升协审管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今年,新吴区审计局修订了《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社会协审机构审计质量考核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费用支付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机构委托办法》等一系列协审机构管理办法,完善了协审机构考核内容和要求,优化了协审范围和收费,进一步规范了协审审计行为,提升协审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对协审机构的履约考核。在优化协审质量考核的基础上,明确了履约考核内容,在招标审计和跟踪审计中加强对协审机构的时间节点控制和审计资源配备等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促进提高协审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考核评分机制。针对不同阶段的不同类型审计,考核采用加分制或扣分制,科学合理地配置考核分值,并设置黑名单制度,对审计误差较大或履约水平不足的协审机构采取暂停退出机制,细化各项处罚标准,保障协审机构的审计质量。
三是进一步优化协审范围。通过对全过程审计的各阶段进行梳理划分,优化招标审计、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复核审计各阶段的审计内容和范围,建立从项目委托到最终复核审计结束的审计监督全覆盖,通过周报月报形式动态掌握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魏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