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无锡市出台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07 17: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30/2024-00004
- 发文日期
- 2024-02-07
- 公开日期
- 2024-02-0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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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采纳审计建议,无锡市出台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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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联合制定出台《无锡市市级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无锡市审计局在开展文化事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中发现,部分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存在使用不规范、绩效评价结果不明确等问题,并提出健全公众文化需求征询反馈机制、优化政策措施、加强专项资金统筹管理、健全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应用等审计建议。
市文广旅游局对审计建议高度重视,牵头研究出台《无锡市市级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各部门职责、文化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执行、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和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事业发展、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