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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新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0年10月起,无锡市审计局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太湖新城集团)实施的太湖新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太湖新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经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建设。工程实施范围为太湖新城中心区55平方公里以内的污水管网,至2019年9月项目竣工,实际建成主干管45.28公里、网状管15.7公里。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及市太湖新城集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参建各方密切配合,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较为完整,基本真实反映了项目管理和财务收支状况。但在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规定执行、概算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送审金额2.08亿元,审定金额2.05亿元,核减279.5万元。审计还发现,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审批手续,部分污水管线施工设计和监理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未按规定报批项目概算,部分招标代理费超付的问题。

  四、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核减的问题,无锡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决定,要求经开区管委会调整项目建设成本。

  审计建议经开区管委会、市太湖新城集团要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项目的招投标管理,重视项目的投资管理控制,规范资金拨付的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市太湖新城集团已收回超付的招标代理费。截至目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经开区管委会已对项目建设成本进行调整。同时,承诺在今后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招标规模实施公开招投标,加强项目投资管理控制,规范资金拨付管理,提高建设资金的效率和安全,做到项目建设合法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