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贤河湿地三期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04-23 14: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30/2020-00022
- 发文日期
- 2020-04-23
- 公开日期
- 2020-04-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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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尚贤河湿地三期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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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9年4月起,无锡市审计局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实施的尚贤河湿地三期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尚贤河湿地三期工程经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批准概算3.13亿元。项目位于太湖新城丰润道以东、震泽路以南、清源路以北,占地面积约24.9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30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为河道疏通、水网整治、生态保护、环境绿化、配套设施等。主体工程于2010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全部完工。
二、审计评价意见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与参建各方密切配合,积极推动项目建设。项目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完整,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状况。但在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规定的执行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1.84亿元,审定金额1.80亿元,核减382.20万元。审计也发现,该项目存在初步设计审批等部分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执行、景观绿化设计等部分项目未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道路生态化改造设计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
四、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核减的问题,无锡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决定,要求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审定金额调整项目建设成本。
审计建议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筹划和合理组织,避免损失浪费。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按审定结果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同时,出台了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并承诺在后续项目建设中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规范管理,严格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