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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新城文化旅游临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9-10-31 11:4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30/2019-00067
发文日期
2019-10-31
公开日期
2019-10-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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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太湖新城文化旅游临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9年1月起,无锡市审计局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的太湖新城文化旅游临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太湖新城文化旅游临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经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概算743.6万元。项目位于清晏路和丰润道交叉口,新建临时用房约1000平方米。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6月竣工验收(2018年7月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无锡市审计局)。

  无锡市审计局按规定委托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核(包括竣工结算审核)。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在建设过程中,能够与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密切配合,积极推动项目建设。项目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完整,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状况。但在建设程序的规范化、招投标规定的执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1.该项目结算送审金额587.84万元,审定金额517.44万元,多计70.4万元。竣工财务决算送审金额743.56万元,审定金额723.78万元,多计19.78万元。

  2.汽车影院外部景观、绿化工程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3.未办理临时工程的延期使用申请。

  4.土方工程开工日期早于立项批复时间,存在未批先建。

  四、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多计金额的问题,无锡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决定,要求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按审定金额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同时,审计建议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严格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

  截至目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按审定结果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同时,建立了招投标相关制度,并承诺办理延期手续,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和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严格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