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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公园新建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9-10-31 11:4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30/2019-00065
发文日期
2019-10-31
公开日期
2019-10-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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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金匮公园新建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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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8年11月起,无锡市审计局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实施的金匮公园新建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匮公园新建工程经市发改委、原市建设局批准建设,批准概算10.41亿元。项目北起高浪路,南至观山路,西自立德道,东至贡湖大道,可建设用地约63.89公顷。项目于2008年3月开工建设,2010年10月交工验收(2015年9月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无锡市审计局)。

  该项目的地下人防工程另由无锡人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不在本次竣工决算审计范围内。

  无锡市审计局按规定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的工程结算实施了复审。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在建设过程中,能够与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密切配合,积极推动项目建设。项目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完整,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状况。但在项目的管理、建设程序的规范化、招投标规定的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1.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送审金额11.75亿元,审定金额11.64亿元,多计1139.49万元。

  2.建筑垃圾供货、宁清山生态公园设计等23项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3.用地手续不完整,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环评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其中的堆山工程未办理质量监督及安全监督等手续。

  4.部分工程存在违规分包情况。

  5.部分工程建后拆除,造成损失浪费。

  6.存在工程款超付的情况。

  四、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多计金额及工程款超付的问题,无锡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决定,要求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按审定金额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并收回尚余的超付费用。同时,审计建议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提高设计深度,优化施工组织,避免造成损失浪费;及时将资本化利息等财务费用调整纳入概算;强化建设管理水平,避免违规分包的情况产生。

  截至目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按审定结果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并收回部分超付费用。同时,承诺在后续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强化管理,避免损失浪费,严格核实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避免出现违规分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