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新城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9-10-31 11:4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30/2019-00056
- 发文日期
- 2019-10-31
- 公开日期
- 2019-10-3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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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太湖新城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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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8年7月起,无锡市审计局对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实施的太湖新城防洪排涝一期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太湖新城防洪排涝一期工程经市发改委批准实施建设,批准概算1.27亿元。工程包括新建庙桥港闸站、大溪港闸站、孟巷河闸站和新开港闸站。该项目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8月竣工验收(2018 年6月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无锡市审计局)。
无锡市审计局按规定委托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的工程结算实施了复审。
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在建设过程中,能够与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竣工。项目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完整,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状况。但在项目招投标规定的执行、建设程序的规范化、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1.32亿元,审定金额1.3亿元,多计258.69万元。
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该项目的供电线路安装施工、项目可研编制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2.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滞后,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未办理项目报建及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手续。
3.该项目部分设备安装工程存在重复委托的问题。
四、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核减的问题,无锡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决定,要求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按审定金额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同时,审计建议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严格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合同的规范管理,避免发生重复委托行为。
截至目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按审定结果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办理了项目的环保验收手续。同时,承诺在后续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相关合同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