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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审计局2019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07 10:3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30/2019-00032
发文日期
2019-05-07
公开日期
2019-05-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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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审计局2019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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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我局中层干部队伍力量,促进审计事业创新发展,根据江苏省审计厅“人才强审”行动计划要求及我局新核定的“三定方案”,结合我局目前职数空缺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拔任用部分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无锡市审计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锡审发〔2015〕25号)为依据,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紧紧围绕我市审计事业发展需要,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审计干部队伍。

  二、选任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原

  则,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廉洁自律。

  注重精准科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构建精准科学、规范从严的选人用人机制。突出综合研判,强化人岗相适;突出结构优化,强化整体质态;突出组织把关,强化程序规范。

  注重综合表现。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把组织和群众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公务员绩效考核结果,选拔综合表现优秀、业务能力精湛的干部。

  注重梯队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锡组发〔2017〕8号),继续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配备。

  三、职位职数

  根据目前我局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本次选拔任用处长2名,副处长6名,主任科员3名,副主任科员2名。

  四、资格条件

  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一)处长的任职资格条件

  1.2016-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受到局以上单位(部门)嘉奖、立功等表彰奖励的,或被评为审计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给予优先;

  2.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或主任科员转任;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副处长的任职资格条件

  1.2016-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受到局以上单位(部门)嘉奖、立功等表彰奖励的,或被评为审计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给予优先;

  2.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或副主任科员转任;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主任科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1.2016-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2.任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三年;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上(197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副主任科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1.2016-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2.任科员三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上(1979年4月30日以前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4月30日。

  五、方法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由人教处拟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和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并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职数审核和市委组织部专项预审同意后实施。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全局干部动员大会。

  3.自愿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愿到人教处报名, 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人教处负责对报名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供民主推荐时参考。

  4.民主推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会议推荐,参加推荐的人数不得少于全局公务员人数的80%,按职数1∶1比例无记名填写《民主推荐表》。

  谈话调研推荐,在全局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中进行,按职数1∶1比例进行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局党组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结果,研究拟定考察对象,并按职数1∶1比例公告考察对象人员名单。

  6.组织考察。按照突出政治标准的要求,重点考察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同时加强作风和廉政考察。

  组织全局干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对测评对象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票数合计达不到80%的,不得提拔。

  开展考察谈话,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任前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出具廉政鉴定;与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等情况;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和任用意见,报局党组研究。有关需要事前报告的事项,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7.讨论决定。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结果,结合局中层干部配备实际需要,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职务晋升资格审核。

  8.任前公示。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实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复核。对公示和复核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复核审批、行文任命、任前谈话等手续程序,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六、时间安排

  2019年5月7日起。

  七、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人教处具体负责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办理资格审核、组织考察、情况汇总及发布公告等事宜,对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同时欢迎全体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八、工作要求

  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本位主义、不投人情票。对跑官要官、私下拉票的,一经发现或有举报并经核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2.充分认识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正确对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未经局党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选拔任用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4.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讨论等情况, 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做好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为开展2019年度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提供依据。

  监督电话:

  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81824608,13961700727;

  无锡市审计局机关党委,81823331,13921360071 。

  附件:1.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综合处室)

  2.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业务处室)

                                                 无锡市审计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