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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新城城市绿地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9-02-13 10:4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30/2019-00008
发文日期
2019-02-13
公开日期
2019-02-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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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太湖新城城市绿地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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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8年4月起,无锡市审计局对原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的太湖新城城市绿地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太湖新城城市绿地工程经市发改委批准实施建设,批准投资估算3519元。项目实施范围为南湖大道(高浪路-红周路)、吴都路、蠡湖大道南段和高浪路东段等四条道路两侧绿化,涉及面积316亩。该项目于2012年12月开工,2013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

  无锡市审计局委托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实施了工程结算的复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原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在建设过程中,与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密切配合。项目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完整,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状况,但在项目建设程序的规范化、招投标规定的执行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574.09万元,审定金额566.31万元,核减7.78万元。

  审计发现,项目建设期间,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审批或备案手续;拆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规避公开招标;项目批准投资估算3519万元,因部分地段受拆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完成投资566.31万元,二者相差较大。

  四、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核减的问题,无锡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决定,要求原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按审定金额与各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费用清算。同时,审计建议原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实施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对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及内容,积极组织并完成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规范运行。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原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按审定结果与各有关单位进行费用清算。同时,承诺在后续项目中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规范管理,积极完善相关建设程序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不断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决策管理,避免较大误差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