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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4 16: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30/2019-00003
发文日期
2019-01-14
公开日期
2019-01-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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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未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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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无锡市审计局的法定审计职责为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对象除少量国有企业外均为行政事业单位及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苏审发〔2016〕123号),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由省审计厅统一管理,各设区市、县(市、区)审计局分级实施。设区市审计局编制本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报本级政府审核,审核、汇总辖区内审计机关计划草案后报省审计厅审批。

  审计项目具体包括法定审计项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地方政府交办项目、授权委托项目等。从具体实施情况看,2018年无锡市审计局实施的审计项目共81项,其中:法定项目15项、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8项、省审计厅授权项目2项、市政府交办项目36项、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党政领导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0项,无自定项目。

  综上所述,无锡市审计局不存在随机抽查事项,实施审计项目不适用“双随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