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控烟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14:5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30/2018-00049
- 发文日期
- 2018-05-29
- 公开日期
- 2018-05-29
- 文件编号
- 锡审发〔2018〕6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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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控烟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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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为倡导无烟生活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审计干部公共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切实把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文明审计、文明办公,特制定本控烟管理制度。
1.会议室、办公室、走廊、电梯、餐厅、地下停车场、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设置禁烟标识。
2.凡有禁烟标识的区域,禁止吸烟,不得摆放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不向来客或不接受来客敬烟。对来客吸烟的行为,全局每名干部职工均有劝阻义务。室外吸烟区位于4号楼1层北侧门外。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控烟工作,并指定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局办公室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宣传,营造舆论范围,要负责对全局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各处(室)年度综合考评。
4.各处(室)分别设立控烟劝阻员,控烟劝阻员有义务对所在处(室)人员进行禁烟规定、吸烟及二手烟危害等知识的宣传,有权对所在处(室)违反规定者进行劝阻、教育。
5.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6.本制度自印发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