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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12 10:5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30/2018-00006
发文日期
2018-02-12
公开日期
2018-02-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预算,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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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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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和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向市政府和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所辖市(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所辖市(县)、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部分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6.市政府部门、所辖市(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审计署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所辖市(县)区政府共同领导市(县)区审计机关。依法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无锡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息处)、法制综合处(审计督察处)、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企业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处、计算机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无锡市审计局无下属单位。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 即无锡市审计局市本级。

  三、2018年无锡市审计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主要矛盾变化,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为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围绕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持续开展跟踪审计。将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除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每季实施中央、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外,还将结合无锡实际,重点跟踪检查市委市政府“263专项行动”“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放管服”改革等3个政策措施的执行进度和落实效果,着力从体制机制和政策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二是围绕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深化财政审计。坚持把问效、问绩和问责贯穿财政审计全过程,实施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审计、市地税局收入征管审计、市委政法委等12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科技发展等3个专项资金审计、城发集团等4个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着重对全口径预算的四本预算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着重关注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促进税收政策完善和落实到位。重点关注部门管理项目、资金、资产等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切实维护好财经法纪,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专项资金在产业强市、民生保障等领域切实发挥作用。

  三是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抓好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社保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推动解决民生工程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审计作为市“阳光扶贫”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挥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作用,重点关注政策执行、资金管理、脱贫实效等方面,推动精准扶贫目标实现。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促进提高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和效益。

  四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结合。根据市委组织部门委托,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19个,其中“三责联审”5个,并同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1个。

  五是围绕质量效益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完成对轨道交通1、2号线等18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继续对轨道交通3、4号线工程等40个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执行、工程变更或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切实提高投资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公开、公平和公正选聘协审机构,制订协审机构考核办法,最大限度防范投资审计领域廉政风险,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无锡市审计局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759.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7.18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759.79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759.7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预算总计增加197.18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2759.7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9.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活动、人员经费支出、单位日常运转、设备购置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5.6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45.78万元,减少29.0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住房保障支出528.56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及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97.3万元,增长59.56万元。主要原因是计算基数增加和计提比例提高。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527.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08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32.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9万元,减少7.8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开发完成了移动办公项目,2018年无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759.7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759.7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527.33万元,占91.58%;

  项目支出232.46万元,占8.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59.7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7.18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759.7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18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87.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57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 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85万元,与上年相同。

  3. 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项)支出4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9万元,减少29.5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开发完成了移动办公项目,2018年无此项内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45.78万元,减少29.0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91.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35万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3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45万元,增长115.39%。主要原因是计提比例上调。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00.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5万元,增长85.93%。主要原因是计提比例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27.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5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59.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18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同: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4%;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2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审计厅组织的一次培训。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无锡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无锡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73.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4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对审计干部业务培训力度。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1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81万元,降低42.94%。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9.1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4.1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 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