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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16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12 10:4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30/2018-00004
发文日期
2018-02-12
公开日期
2018-02-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体裁
报告
关键词
经济,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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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2016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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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计整改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转发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5〕8号)、市委办印发了《无锡市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办法》(锡委办发〔2015〕54号)、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无锡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6〕46号)(简称《实施意见》,下同)等文件,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实施意见》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审计局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把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登记,明确整改具体要求,按规定提出整改完成时间,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对照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为落实《实施意见》,市审计局出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操作办法》,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整改情况,分3种类型进行处理:第1类为“销号”,即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按规定进行“销号”。第2类为“挂号”,即对被审计单位已发生的问题,既成事实难以追溯整改(如未按规定招投标、未执行政府采购等),并承诺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或被审计单位正在整改,并有明确的整改进度安排,但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按规定进行“挂号”。对作“挂号”处理的问题,将通过审计整改回审或安排新一轮审计,检查确认后进行“销号”。第3类为“尚未整改”,即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确认为“尚未整改”。此类问题,将按规定报请市政府进行督查。

  二、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开展了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8月29日,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向无锡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了《关于无锡市2016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级预算管理审计、地税部门税费征管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专项审计等5个部分,涉及审计项目45个,共揭示问题236个。

  根据《无锡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市审计局对涉及到的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跟踪检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审计局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在2个月的整改期内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注重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截至目前,236个问题已整改并“销号”185个、“挂号”51个。

  (一)已整改并“销号”185个

  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财政或归还原渠道资金、补征税款、收回借(欠)款、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完成整改,整改“销号”涉及金额共计40.98亿元。各被审计单位既重视整改,又重视原因分析,先后有15个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2项。针对农村“三资”监管的薄弱环节,市审计局结合“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安排专人,对83个重点审计抽查的村,就问题整改进行专题指导,详细介绍问题产生原因、法规依据和整改要求。同时,由点及面,对全市7个市(县)、区914个村(社区)的1828名村(社区)干部进行了专题授课和财务知识辅导。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三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作“挂号”处理51个

  由于客观原因,有51个问题整改到位或确认整改还需要一段时间,作“挂号”处理。

  1.有43个问题是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需要被审计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问题再次发生。如:未按规定招投标、财务管理不规范、建设程序不到位等。对此,市审计局将通过2年后审计整改回审或安排新一轮审计检查加以确认。

  2.有8个问题已开始整改,由于情况复杂、工作面广量大,受客观条件限制,全部整改到位需要较长时间。如:已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正在履行审批手续等。对此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关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每月发出整改督查函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完成整改。

  三、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及相关建议

  (一)预算管理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本级预算管理审计和专项审计共发现问题76个,占问题总数的32%,问题突出表现在:各级资金使用进度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不科学、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其原因主要是:在编制年初预算过程中,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和细化、项目谋划不够充分、项目开展进度不理想以及项目验收不及时等。对此,审计建议各地区、各部门要综合考虑预算管理的合规性、合理性、科学性要求,从预算编报、预算审核、预算执行、预算监督4个环节精准发力,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管理质量,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工作报告中涉及的15个政府投资项目,核减工程款8.61亿元,审计发现问题69个,占问题总数的29%。其中有7个项目存在11项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14个项目存在101项建设内容未按规定招投标,或招投标执行不规范问题。由于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的问题难以追溯整改,被审计单位往往只能承诺今后不再发生。对此,审计建议:一要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二要加强事中监管,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排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点;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实行“黑名单”制度,对投标单位、相关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予以惩戒。

  (三)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需进一步落实到位

  “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和国家、省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共反映问题16个,反映出我市在“放管服”政策和国家、省创新政策落实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多收专项基金增加企业负担、配套措施未及时出台、项目管理还不够规范等方面。对此,审计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应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推动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四)财务管理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10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3家下属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揭示问题39个。主要表现在:预算单位未将所有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提前列支费用、超预算范围列支费用问题;少数部门和事业单位对自有房产缺乏有效管理,导致存在房产账实不符、对外出租审批手续不齐全、房租收入未应收尽收等问题;2个部门及5家事业单位存在576.81万元在往来科目中长期挂账;4个部门及1家事业单位存在支出管理不严格金额79.30万元。这些问题都是历年较为常见的问题,由于市审计局每年项目安排不同,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有一定的周期性。对此,审计建议各预算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农村“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揭示了17类全市涉农村经济运行和“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还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相关制度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对此,审计建议,各村(社区)要按要求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健全“三资”台账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款结算程序,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四、对审计整改实施长效监督的工作安排

  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情况复杂、面广量大,落实整改需要一段时间的问题,市审计局定期发出整改督查函,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尽早整改到位。对于需要审计整改回审或安排新一轮审计检查确认的问题,市审计局将于两年后,按照《审计整改督查回审办法》要求,逐一检查相关问题或类似问题有无再次发生,防止屡审屡犯。整改回审情况将向市人大作专题汇报。

  市审计局将进一步落实《实施意见》,主动对接被审计单位,主动跟进审计发现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共同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形成整改的长效机制。市审计局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