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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3-04 09:5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30/2016-00006
发文日期
2016-03-04
公开日期
2016-03-0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预算,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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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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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 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 向市政府报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⑵所辖市(县)、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⑶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⑷部分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⑸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⑹市政府部门、所辖市(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⑺根据审计署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⑻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11.承办市政府和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2016年审计工作的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中心,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促整改、固成果、强效应”, 稳中求进推进“三提升一强化”行动计划全面深化年,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促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深化改革开放、稳定经济增长、推动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为打造“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更大的贡献,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

  1.推动政策落实,持续跟踪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这些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要主动作为,紧扣政策落实,聚焦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五大任务,把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特别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2.推进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强化财政审计。

  依法强化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监督检查预决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紧跟财政资金流向,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重点关注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环节,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质量。

  3.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全市审计机关将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发展、环保、民生、绩效、廉政等责任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发挥内部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引导内部审计机构加大对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

  4.推进民生改善,深化重大民生资金项目审计。

  围绕推进民生幸福工程,重点对社保、扶贫、教育等民生资金项目进行审计,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百姓,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5.推进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探索资源环境审计。

  落实省政府转发省审计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用地经济责任审计意见》,把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作为审计重要内容。根据中办国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坚持“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同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试点。

  (三)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信息处)、法制综合处(审计督察处)、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企业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处、计算机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锡政办发[2015]136号)的要求,按照“完整透明、公平绩效、统筹平衡、厉行节约”的编制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说明如下:

  (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无锡市审计局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为2295.84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2295.84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8.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5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090.66万元,项目支出205.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2016年度无锡市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295.8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8.9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等单位承担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215.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6年无锡市审计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90.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93.44万元,占62%;商品和服务支出159.42万元,占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7.8万元,占30%。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无锡市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72.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3.26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6万元。由于2016年初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预算统一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指标27.76万元,因此实际公务用车费预算为0。如考虑该因素,无锡市审计局2016年度实际“三公”经费预算45.26万元。此外,会议费预算20万元,培训费预算80万元。

  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