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16-03-04 11: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30/2016-00100
- 发文日期
- 2016-03-04
- 公开日期
- 2016-03-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经济,预算,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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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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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72.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3.26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6万元。由于2016年初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预算统一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指标27.76万元,因此实际公务用车费预算为0。如考虑该因素,无锡市审计局2016年度实际“三公”经费预算45.26万元。
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